1总则
1.1适用范围
参照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斗式提升机维护检修规程》(HG25038-91)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TDI装置公司年产三万吨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装置内水煤气站的PL-350型斗式提升机(以下简称为“提升机”)的维护与检修。提升机的附属设备如减速机等的维护检修按有关规程执行。
本规程与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相抵触时,应遵循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1.2结构简述
PL-350型斗式提升机由头尾传动组件、牵引构件、机壳、进出料溜槽等部件组成。牵引构件上的料斗,由电动机经减速器间接驱动,在电机同减速机之间的联轴器处装有止逆装置以防止斗式提升机倒转。
PL-350型斗式提升机用于将振动筛筛下粒度小于25mm的焦炭(或无烟煤)提升后输送到螺旋输送机,并由螺旋输送机送至焦粉贮槽 。
水煤气站所用PL-350型斗式提升机主要技术性能如下:
结构特性采用板式套筒滚子链条作牵引构件;
卸载特性连续布置料斗,慢速重力卸载;
输送物料焦粉(煤粉);工作温度常温;
提升高度15200mm;输送量22~100m3/h。
2完好标准
2.1零、部件
2.1.1电动机、减速机、上下链轮、牵引构件、料斗、机壳等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2.1.2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位螺栓连接紧固、齐整,符合技术要求,机壳支架安装合理牢固完整。
2.1.3信号连锁、止逆装置、安全装置、下部调节装置、操作机构等齐全完整,灵敏、准确、可靠。
2.2运行性能
2.2.1设备润滑良好,润滑系统畅通,油质符合规定,实行“五定”、“三级过滤”。
2.2.2运转平稳, 无异常振动和杂音, 料斗不得与机壳相撞,牵引构件不跑偏,同链轮啮合良好;电机温升和电流不超过允许值。
2.2.3设备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满足生产需要。
2.3技术资料
2.3.1设备档案内容齐全,各项数据填写及时、准确;设备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2.3.1.1斗式提升机的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开箱检验记录;
2.3.1.2斗式提升机的安装、验收和性能试验记录齐全;
2.3.1.3斗式提升机的设备履历卡片及运行、检测、检修、验收、缺陷和事故记录,润滑油分析和更换记录等齐全、准确;
2.1.3.4斗式提升机的总装配图、主要零部件图及易损件图等齐全。
2.3.2斗式提升机的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维护检修规程齐全。
2.4设备及环境
2.4.1设备整洁,表面无灰尘、油垢。
2.4.2减速机不漏油,表面无油污。
2.4.3设备周围环境整洁,无积水、杂物。
3斗式提升机的维护
3.1维护
3.1.1操作人员应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3.1.2日常维护
3.1.2.1斗式提升机及其附件应完整、可靠,材质符合设计要求,机体表面及其周围要保持清洁,无灰尘和油垢。
3.1.2.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3.1.2.3严格执行《TDI装置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做好各润滑部位的检查和加油工作,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添加或更换润滑油(脂)。
3.1.2.4每次送料前必须空转5~10分钟,检查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检查各安全装置、操作机构是否正常。
3.1.2.5提升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应按照岗位操作法的要求,定时、定点、定线地进行巡回检查,每小时至少一次;利用听、摸、查、看、闻等方法,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
3.1.2.6操作人员随时检查运行情况,是否平稳,有无杂音、摩擦过热、异常振动;出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并如实填写原始记录;若故障无法排除时,应根据故障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如停车、启动备用设备等等,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1.2.7每次停车前必须把物料送完,做到料斗内无存料。
3.1.3定期检查
3.1.3.1每周由维修工对料斗、链条、链轮、保险等进行一次检查;并对牵引构件松紧进行一次调节。
3.1.3.2每15天各加油点进行一次油路疏通并加油。
3.1.3.3每月开盖维修检查各轴承工作状态,酌情处理存在的缺陷。
3.1.4做好设备的清扫、清洁工作,保持工作场地整洁,设备上无灰尘、油污等。
3.1.5有下列情况时之一,操作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停止提升机的运行,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1.5.1提升机运行中牵引构件发生卡涩现象;
3.1.5.2出现较激烈的异常声响和振动或碰撞;
3.1.5.3发生其它严重影响安全生产,不允许提升机继续运行的情况。
3.2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
4斗式提升机的检修
4.1检修周期及内容
4.1.1斗式提升机的检修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检修周期如下:
4.1.1.1小修:斗式提升机累计运行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因发生故障而需停车检修,且检修项目属于小修范围;或累计运行时间达六个月。
4.1.1.2中修:斗式提升机运行时间达到十二个月以上,应安排斗式提升机的中修。
4.1.1.3大修:斗式提升机运行时间累计达到二十四个月时应考虑安排大修。
4.1.1.4上述检修周期可根据设备运行状况适当延长,最长可延长六个月。
4.1.2检修内容如下:
4.1.2.1小修
1.各加油点油路疏通并加油;
2.检查链板、保险片、料斗螺栓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3.尾部调节装置检查、修理或更换;
4.头部止逆器检查、修理;
5.检查、调整联轴器间隙,更换易损件;
6.进出溜道补焊;
7.密封处理。
4.1.2.2中修
1.包括小修内容;
2.头尾部传动件清洗、检查,并根据各部位磨损情况进行修理或更换;
3.更换部分变形的链板、料斗;
4.减速机清洗、检查,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
4.1.2.3大修
1.包括中修内容;
2.牵引构件、料斗检查、修理或更换;
3.机壳部分更换;
4.进出溜槽修理或更换;
5.导轨的校正或更换;
6.减速机齿轮、轴、壳体检查、修理或更换;
7.设备防腐刷漆。
上述检修内容可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适当调整。
4.2检修方法及质量要求
4.2.1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和检修中的注意事项
4.2.1.1确定检修内容,制订检修方案,编制检修计划和检修进度。
4.2.1.2检修前向检修人员进行任务、技术、安全交底,检修人员应熟悉检修规程和质量标准,对于斗式提升机存在的重大缺陷,应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4.2.1.3落实检修所需的材料与备件,校验检修中所使用的量具、仪器,准备好检修所需的工具,尤其是专用工具。
4.2.1.4斗式提升机交付施工单位进行检修前,设备所在单位必须按照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规定,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戒牌;不具备施工条件时不得强行检修。
4.2.1.5在检修中零部件的拆装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尽量使用专用工具;一些可以不拆的组合件尽量不拆;在拆卸过程中不准随意破坏零件,万不得已时必须经过有关技术人员的批准。
4.2.1.6检修过程中,零部件在拆卸后和装配前都必须按要求对检修部位及关键部位进行测量, 要记录下检修部位和关键部位的原始数据,要如实填写检修记录。经过检修的零部件尺寸及各部位的配合尺寸,必须恢复到有关图纸和技术文件所规定或允许的范围内。
⒎拆卸时,各零件的相对位置和方向要做好标记,要放置有序以免回装中出现漏装、错位、倒向等错误。即使具有互换性的零件在组装时也不得随意调换位置,以免使原先磨合的配件又重新开始磨合,甚至产生其它问题;拆卸下来的零件要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4.2.2减速机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按《齿轮减速机维护检修规程》(LX/JS·JD·002·34 —2007)执行。
4.2.3头尾传动组件
4.2.3.1轴
1.轴的各种尺寸、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修理后满足技术要求,如有弯曲可利用机械方法校直。
2.轴颈部分磨损过大,可用镶套、堆焊、电镀等方法修复。镶套厚度一般为10.00±2.00mm;堆焊修补时要防止轴产生变形;电镀的厚度一般不超过0.30mm。
3.键槽磨损后,可根据磨损情况适当加大,但最大只能按标准尺寸增大一级,在结构和受力允许时,可在原键槽的90°或120°方向另开键槽。
4.2.3.2链轮
1.磨损过大、胶合、表面疲劳、严重塑性变形及断裂时必须更换。
2.链轮如果结构上允许,可以换面使用;如经济上可行,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情况下链板也可以用堆焊法、镶环法和镶齿法进行修复。
3.轮与轴配合部位磨损过大时可用镶套法修复,镶套厚度一般为10.00±2.00mm,链槽部位磨损时处理方法与轴的一样。
4.链轮装配时应保持两链轮轴心线平行,轴心线在水平方向的公差fx应小于0.028mm,在垂直方向的公差fy应小于0.014mm。
5.上链轮轴水平度允许偏差0.5/1000。
6.上、下链轮应在同一垂直面内,允许偏差为5.00mm。
4.2.3.3滚动轴承
1.滚动轴承内、外滚道及滚动体应无裂纹、脱皮、斑点、腐蚀等缺陷,接触面平滑,转动时无杂音。轴承发生严重锈蚀或变形、破裂、严重磨损等现象时必须更换。
2.滚动轴承内圈与轴的配合采用H7/k6,轴承座与轴承外圈采用J7/h6配合。轴承安装时必须紧贴在轴肩上。
3.拆卸轴承必须用专用工具;安装轴承应采用热装法,用110~120℃机械油油浴或利用轴承加热器将轴承加热10~15分钟后装到轴上。严禁直接用火焰加热轴承或采用敲打方法安装与拆卸轴承。
4.膨胀端轴承外圈端面轴承压盖之间间隙可按下式计算:
S=α·L·Δt+0.15式中
S ── 间隙,mm;
α── 轴的线膨胀系数,1/℃;
L ── 两轴承间的距离,mm;
Δt ── 轴与轴承体的温差,℃。
5.在装配后用手转动轴承座进行检查,转动应均匀、轻快、灵活。
4.2.3.4联轴器与止逆器
1.弹性套柱销联轴器找正要求如下:
端面间隙5mm;径向间隙小于0.05mm;轴向倾斜小于0.2/1000。
2.弹性套柱销联轴器上键槽磨损时,也可按轴上键槽修复方法进行处理。
3.止逆轮和棘爪因磨损而打滑时应予以更换;弹簧片断裂、有裂纹时必须更换。
4.组装止逆器时,应注意方向是否正确,正确安装后在盘动时应有均匀的咬啃声。
5.止逆装置的固定板应可靠地紧固在平台上。
4.2.4牵引构件和料斗
4.2.4.1牵引构件和料斗严重磨损或变形地必须更换。
4.2.4.2牵引构件连接后,应保证两根链条长度相同,料斗互相平行,料斗的挂钩螺栓应紧固并加弹簧垫圈和开口销,或者用双螺母和开口销锁紧。
4.2.4.3螺杆拉紧装置调整好后,应使牵引构件具有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张紧力,为使运行中有足够的拉紧行程,余下的拉紧行程应不少于50%。
4.2.4.4链条与链轮应啮合良好、运行稳定,无卡涩或撞击现象。
4.2.5机壳
4.2.5.1机壳组装要求如下:
1.用吊线法测量机壳直线度允许偏差3/1000,提升机中心线铅垂度允许偏差1/1000。
2.累计偏差不大于全高的1/2000。
4.2.5.2机壳各接头应严密,必要时加密封垫。
4.2.6导轨
4.2.6.1导轨变形严重,或磨损量达到设计厚度一半以上必须更换。
4.2.6.2导轨同机壳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4.2.6.3导轨用零件在组装前必须校正,直线度偏差不大于1.00mm/m。
4.2.6.4导轨与导轨连接处必须平整,错位不得大于1.00mm。
4.2.6.5导轨轨距误差应小于2.00mm/m,全高不得大于5.00mm。
4.2.6.6导轨相对水平面垂直度为2.00mm/m,全高为5.00mm。
4.2.6.7在任何水平截面上四根导轨中心点必须保持矩形对角线误差不得大于10.00mm。
5试车与验收
5.1试车前的准备工作
5.1.1确认检修项目已全部完成,检修记录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5.1.2工作现场和设备打扫、擦洗干净,并制订、审批试车方案。
5.1.3检查所有的报警、联锁、操纵、安全等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1.4各润滑点按规定添加润滑油(脂)。
5.1.5手动盘转牵引构件,转动一周无异常现象方可进行试车。
5.2试车
5.2.1按斗式提升机开车程序做好启动斗式提升机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先盘车,确认无异常现象后先进行无负荷试车,无负荷试车时间为2小时,合格后进行负荷试车,负荷试车时间为8~16小时。
5.2.2提升机运行中滚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
5.2.3提升机运行中牵引构件不打滑,不跑偏,料斗不碰机壳;运行平稳,不得有不正常的噪音。
5.2.4提升机运行中操纵联锁、制动安全等装置作用灵敏、正确可靠,停车瞬时不得产生异常的振动。
5.2.5机壳法兰连接处和检查门闭合处密封合格,无漏灰现象。
5.2.6负荷试车结束后,应检查机组各部分有无松动和异常磨损。
5.3验收
斗式提升机检修完毕,经试车达到下列各项要求时即可按规定以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正式交付生产。
5.3.1检修质量符合本规程要求。
5.3.2负荷试车运转8小时运行正常,无异常现象,生产能力达到设计或查定能力,符合要求。
5.3.3安全联锁装置完整、准确、灵敏。
5.3.4零部件完整,机组整洁。
5.3.5验收技术资料齐全,包括:
5.3.5.1完整、准确的检修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检修时间、劳动组织、检修项目、修前原始记录、更换零件情况、设备改进情况、材质变化、工时材料消耗及费用,检修后质量数据、存在问题及下次修理的建议等。
5.3.5.2检修中经修改的零、部件图或说明。
5.3.5.3试运转记录。
5.3.5.4结构尺寸、材质变更的审批文件。
5.3.6提升机及附属设备表面防腐涂层完整。
6维护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6.1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6.1.1严格按操作规程启动、运行与停机,杜绝违章操作。
6.1.2设备运行时禁止擦拭运转部位。
6.1.3联轴器应有良好的防护装置。
6.1.4电机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
6.1.5牵引构件、料斗检查应在上部视门进行。
6.1.6不得把头伸进机壳中观察。
6.2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6.2.1检修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检修任务书和设备交出手续(包括切断电源、清理物料、挂警告牌、办理“动火证”)。
6.2.2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处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6.2.3在修理料斗时特别注意做好防止牵引构件因自重下滑的措施。
6.2.4止逆器拆卸时必须卸出料斗内物料;检修过程中,止逆器拆除必须在牵引构件拆除后进行,安装时必须在牵引构件安装前进行。
6.2.5牵引构件局部或整根更换时,应在下部视口进行,同时要始终使牵引构件的重心在止逆器起作用的一侧。
6.2.6检修时必须做好上、下信号传递工作。
6.2.7检修时严禁工、器具坠落,以免伤人、伤物。
6.2.8检修人员在设备底部工作时要有专人监护。
6.2.9需在生产现场进行动火作业时, 必须办理动火证,经许可后方可动火。
6.3试车安全注意事项
6.3.1试车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6.3.2试车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持有本岗位的“安全作业证”。
6.3.3设立明显的试车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车现场。
6.3.4必须做好试车的各项准备工作。
6.3.5试车前,先调试电机旋转方向。
6.3.6注意提升机的运转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消除故障后重新试车。